電商平臺打假亟待法律完善
12月18日,淘寶對外發(fā)布了《2014淘寶聯動警方打假報告》。該報告顯示,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12日,淘寶與各地公安機關協(xié)同破獲假貨及侵犯知識產權案件18個集群,涉及案件1000余起,打掉200多個制售假的窩點、工廠及線下市場,抓獲犯罪嫌疑人近400人。
假貨問題與電商平臺相伴相生,至今仍未有解決之道。與線下可以通過專柜等渠道或是質地等觀感作判斷不一樣,線上的電商平臺無法看到商品實物亦更難看出進貨渠道,判斷是否正品更多是根據平臺的信譽保障。電商平臺只能通過自營渠道B2C品牌授權作正品背書,所以對于全部或大部分店鋪與商品為自營的電商平臺如蘇寧易購、京東商城和1號店而言,自身信譽便是保障;而對于大部分商品來自C2C第三方店鋪渠道的電商平臺,由于第三方店鋪只能通過規(guī)則與事后監(jiān)督規(guī)范,難以進行事前干預,客觀上的確會導致更多假貨在平臺上出現的可能性,亦難免背上“假貨泛濫”的指責。
對于電商平臺上的假貨比例,目前并無權威數據,除了技術問題,更重要的是對于假貨的定義。提起假貨,普遍會被聯系到偽劣,而事實上,假貨包含但并不等于偽劣產品。最典型而普遍的假貨,是以俗稱“三無產品”假冒品牌正貨的情況,這不僅涉及到質量問題可能對消費者權益帶來的傷害及對消費者的欺騙,亦涉及到對品牌知識產權的侵犯。而最近在C2C電商平臺上興起的“復刻”,即完全按品牌正貨1:1打造,追求質量與設計上與正品無異,消費者亦知悉非正品,雖然很可能不涉及偽劣與欺騙但同樣侵犯了知識產權,是否屬假貨之列?另外,代購的產品為國外專柜正品,并非通過正式渠道進口,嚴格意義上來講并非國內品牌授權的正品,又會否被列為假貨?上述的第一種情況,無疑是打假的重點,但后兩種情況在法律上仍處于灰色地帶,亟待更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出臺。
電商平臺上的假貨即使曾被當作打假典型,亦更多是算作“網絡售假”的范疇。然而,其實電商平臺更多是作為假貨的一個新的渠道,不應被孤立。對電商平臺上假貨的打擊,與對線下假貨的打擊,應該是聯動的;電商平臺出于自身商譽與長遠發(fā)展的考慮,工商、公安、質檢等執(zhí)法機構出于本職工作的要求,在打擊假貨上并不存在分歧,目標也都是一致的,即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品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電商平臺在刺激了更多假貨形式與需求的同時,線上大數據挖掘的先天優(yōu)勢,大大提升了追溯貨源與辨別貨物是否假貨的可能性,提供了打假的新線索與路徑。
電商平臺的蒸蒸日上與假貨的存在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對于電商平臺而言,如何在法規(guī)尚不明確的情況下,對灰色地帶的復刻與代購商品進行定義劃分,明確假貨的范疇,在技術上避免忽略與誤傷;如何壓縮內部的尋租空間,防止人為的選擇性打假,都是塑造一個公平透明的平臺環(huán)境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對于執(zhí)法機構而言,如何運用大數據挖掘的新路徑配合線下行動打擊假貨,亦為打假新課題。
互聯網時代中,如何面對電商平臺及如影隨形的假貨問題,已經成為無法避免的問題。美國的亞馬遜與eBAY,同樣有C2C店鋪,但假貨程度并沒有國內電商平臺高,這與其法律的完善、平臺規(guī)則對假貨的嚴苛與執(zhí)法程度不無關系。對于電商平臺假貨的打擊,并非為某一電商平臺而為,而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與品牌知識產權。電商平臺的大數據挖掘為線下打假提供了更便利的途徑,但更重要的是,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空白的填補、電商平臺的規(guī)則完善與執(zhí)法機構的落地執(zhí)行,缺一不可。
掃一掃,轉到手機閱讀:
電商平臺打假亟待法律完善
隨時隨地看,還可以轉發(fā)到朋友圈哦。
熱點資訊
熱點圖文
天貓"雙十一"家紡/服裝/家具等熱銷排名
11月12日凌晨,天貓2014年"雙十一"大促終于落下帷幕。今年"雙十一"支付寶的總成交金額達到571億元,無線端成交占...
“騰百萬”做電商:“玩淘寶”還是“烏托邦”
2014年8月29日,萬達、百度、騰訊在深圳宣布共同出資在香港注冊成立萬達電子商務公司,進軍電商市場。騰訊有人,百度把這...
亞馬遜入華十年:沉睡巨人的崛起
十年之前,亞馬遜以一個“賣書的”逐漸走進人們的視線,并迅速擴張互聯網電子商務的核心業(yè)務。從最長的河流到最短的域名,現如今...
世界杯營銷 電商能做什么?
6月注定是屬于世界杯的。即使是時差大大不利于中國上班一族,世界杯話題仍然成為圈里群里的必備問候語。職場上最接地氣的段子應...
家紡要上線渠道管控是關鍵
家紡要上線,問題的根源在于,電子商務已經走過了野蠻生長的階段,現在它必須被納入到正規(guī)的渠道管理體系里面去。這是接下來品牌...